為了進一步推進上海民機試飛工程技術研究中心(以下簡稱“工程中心”)建設,加強工程中心基礎研究水平,提升科技持續創新能力,圍繞工程中心發展規劃,針對民用飛機試飛領域的前沿技術開展以應用為導向的創新研究,工程中心特發布本指南,以促進行業發展與交流合作。具體申報要求如下:
一、 指南方向
1.面向民機虛擬試飛的數字孿生模型可信度評估方法研究;
2.民機結冰適航符合性評估試飛科目的航跡規劃方法研究;
3.大型客機試飛仿真、集成與建模先進框架論證與設計;
4.試飛試驗點的操縱難度評估模型構建技術論證研究;
5.壓差式氣體濃度測試關鍵參數確定及模型建立。
以上指南研究內容、指標要求、成果形式、經費預算、研究周期等詳見《上海民機試飛工程技術研究中心開放課題指南》。每項指南支持不多于1個項目。
二、 申請方式和要求
1.申請人應為國內外從事民機試飛領域相關技術研究開發的優秀科技工作者,年齡50周歲以下,具有副高級及以上技術職稱或博士學位或工程中心客座專家(或訪問學者)的資質。
2.申請人依托單位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企事業單位;法人治理結構規范,財務管理制度健全,信用良好;具有較強的技術開發、資金籌措和項目實施能力。
3.申請人每年只能申請1項開放課題,且以項目負責人身份承擔在研的開放課題最多2項。同一申請人以項目負責人的身份累計承擔工程中心開放課題不得超過3項。申請人以往承擔的工程中心開放課題誠信良好。
4.申請者以往承擔的工程中心開放課題誠信較差者不予受理。
5.項目申請書與開放課題指南要求吻合,項目方案合理可行,項目經費符合開放課題指南要求。項目申請手續、資料齊全且內容真實有效。
6.項目申報時需郵寄提交簽字蓋章后《上海民機試飛工程技術研究中心開放課題項目申請書》一份及查新報告一份,同時通過電子郵件提交項目申請書word版和掃描件等相關材料(電子文件命名格式:對應指南序號-申報人單位-申報人姓名-項目名稱),材料接收截止日期為2025年5月23日,逾期收到的材料將不予受理。
三、 注意事項
1、開放課題基金資助者,需在工作完成后3個月內向工程中心提交項目驗收申請,并附相關的研究成果證明和發表的論文。
2、工程中心有權適時檢查項目工作進展和經費使用情況,對項目開展較差或難以繼續完成任務者,將限期整改或停止資助。
3、獲工程中心開放課題基金資助的研究成果由工程中心和研究人員所屬單位共享,公開發表時應注明“上海民機試飛工程技術研究中心基金資助”,英文表述為:“Fund of Shanghai Engineering Research Center of Civil Aircraft Flight Testing”。
四、 聯系方式
請有意申報者與我方聯系人聯系獲取《上海民機試飛工程技術研究中心開放課題指南》和《上海民機試飛工程技術研究中心開放課題項目申請書(模板)》。
請課題申報者根據申報要求完成材料編制,并將書面材料寄送至:上海市浦東新區衛亭路919號中國商飛上海飛機試飛工程有限公司,郵編:201324,電子版發送郵箱:wujiang@comac.cc。
聯系人:武江
聯系電話:18019298685
上海民機試飛工程技術研究中心
2025年4月21日